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法院判決:老師有權搜書包 / 學生與家長 求償百萬敗訴
學生與家長 求償百萬敗訴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市螢橋國中教師雷作富,升旗時搜學生書包查違禁品,遭陳姓女學生及陳父以侵犯隱私權為由求償一百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老師為維護校園秩序與學生安全搜書包,屬行使教師「生活指導權」裁量範圍,符合比例原則,若真侵害學生權利,也可「阻卻違法」,判老師不必賠償。
雷作富也是國內首例因搜書包而挨告的老師,他昨天受訪時說「都是為學生好」,對於被告感到無奈與遺憾,其餘不便多回應。
判決理由:屬於生活指導權
法官指出,學校並非單純傳遞知識,還有健全學生人格發展的任務,而老師除授課外,還有「授業自由」、「教育評價」及「生活指導權」,合理的搜書包,屬於生活指導權範疇。
陳父則說,不願因這件案子影響自己及別人的孩子,一切由司法最後裁量,且他已遭雷某控告誹謗,不便再回應。陳母表示,她一直教育小孩子要尊重別人,但女兒卻未獲老師尊重,她認為老師不能未經學生及家長同意就搜書包,目前女兒已轉學,令她心疼。
判決書指出,雷作富為螢橋國中某班導師,陳女九十五年就讀該班時,雷帶著五名學生搜學生書包查違禁品,當時學校禁止學生帶手機,但陳女書包被查出手機。陳女及陳父主張,雷某未經學生及家長同意即搜書包,侵害隱私權。
雷作富主張,當時是配合執行台北市教育局「春暉專案」,了解有無違禁品進入學校,且目前幫派及毒品入侵校園層出不窮,他針對學生安全相關事項進行預防性檢查,出於公益目的,屬於合理管教範圍,且陳女未因帶手機遭任何責罰,並未侵害學生權益。
可阻卻違法 侵權也不必賠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老師為維護學生及校園安全,只要不逾越正當的權利範圍,所採用的方法縱使侵害學生隱私權,也有「阻卻違法」性,雷作富為配合專案,以搜查書包方式檢查,屬於行使教師生活指導權的合理裁量範圍,若因此侵權,因為阻卻違法,所以免責。
法官認為,隱私權的保障並非漫無邊際,而雷某僅是查看書包內物品,並未查閱學生日記、手機內容的隱私,加上陳氏父女無法主張何項隱私被侵害,判決雷不必賠償。
雷作富表示,他都是為學生好,至於會控告陳父誹謗,是因陳父在網路上散布不實的訊息,誣指他體罰學生受傷,他要求澄清,對方不理會,遂採取法律途徑自保。
== 評論:我的台灣印象 ==
台灣在一個缺乏完善公民教育的機制下,出現了一群喜歡伸張自己權利,卻忽略承擔社會責任的公民。
自由在社會裡面並非『無限』,『自由』是在權利與義務的框架裡面存在。
老外看台灣》老闆一家睡工廠 難怪苛外勞

右圖人物簡介
年齡:五十歲
在台:十六年
現職:外籍牧靈教區神父
記者梁玉芳/攝影
在越南赤化後,乘著小船逃出的阮文雄,曾經在日本的聯合國難民營住過三年,連挖墳墓的苦工都做過,但辛苦一天的工資,比不上白種人教英文一小時的報酬。對國籍、階級、語言等隔閡可能造成的不平等,他有深刻體會。
善款捐不少 脾氣卻火爆
問:你會怎麼形容台灣人?
答:台灣人非常友善,我從沒有問路卻被拒絕的經驗,一次也沒有。大部分的台灣人很有愛心,我看到幾次台灣有大災難,地震或是水災,社會有很多的捐款,這非常了不起。台灣人民值得尊敬。
我覺得有些台灣人很衝動、容易生氣,只要事情不順他的意,馬上翻臉,拍桌子、大聲講話,原本是要理性溝通的協調會議,弄得非常火爆。剛剛有個仲介來,聲音很大,員工很害怕。我出去告訴他:有話好好說,才能把問題解決。
有時候,我想:是不是這個小島一直要在國際上爭取認同,怕別人排擠,怕別人忽略,又有個強敵在旁邊,所以人變得防衛性很強,像刺蝟,一下子就懷疑別人:「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愛心分階級 神父也看輕
問:台灣人很友善、很有愛心,但為什麼虐待外籍勞工的事情還是很多?
答:我也在思考這件事,或許是有愛心的人也有階級的觀念,覺得「我是主人,你是僕人,我要你怎樣,你就得怎樣」;或覺得東南亞窮國的人民比較差,忘了尊重、人權這些事。
即使我是神父,也會被看輕。有一次我陪越籍配偶報案,警察不接,我只好當場撥「一一三」專線,警察才受理,令人非常無奈。
另個可能是:捐錢的好事,大家都看得到;但性侵女傭、虐待外勞,是關起門來的壞事。有沒有人看見,差別很大。
人性是軟弱的,如果你覺得另一個人比你低一等,在沒有人看到的地方,違反人性的事就會發生。即使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台灣雇主也可能做出不文明的事。
庇護中心裡有位女孩子,她半夜被雇主趕出來,來到庇護中心的時候,她還在發抖,縮著身子,都不像個人了!她原本只說,女主人用有排洩物的尿布打她的頭;後來她才敢說出她被男主人性侵。也有雇主不想聽到外傭講話,要她整天都戴著口罩!
很多無法想像的事都會發生。我只能祈求天主,讓我們不要遇見同樣的人性試探。
立法護外傭 還要分顏色
問:台灣人還有哪些特點,讓你印象深刻?
答:政治上的藍綠對立吧。台灣有十三萬名家庭幫傭沒有法律保護,我們和台灣社運界的朋友推動「家事服務法」,要找立委幫忙。別人會告訴我們:這個立委是藍的,那個立委是綠的,不能一起合作。外勞沒有投票權,願意幫忙的立委已經不多,還要考慮顏色,實在很傷腦筋。
台灣有許多很拚的中小企業老闆,有能力雇用五、六個外勞了,應該是很有錢了,但是我看到老闆全家住在工廠辦公室裡,比我們庇護中心的辦公室還小;老闆讓自己吃的不好、住的也不好,難怪他會把化學原料都堆在勞工的床底下!
那時我就明白了:「(用英語)人無法給予他自己所沒有的東西,要給予,他自己必須先經歷過。」
2007年6月9日 星期六
Traffic Lights are for reference only
在台灣開車,我常常說: "Traffic Lights in Taiwan are for reference only" (在台灣的交通燈只能用作參考)。交通規則存在,但是遵守的人很少。由於大量的法令訂立後,無實際執法,變成交通法令大量被道路使用者違反;最後因為守法的人無法在守法的情況下獲得合理的路權使用,變成守法的人也選擇去違法保持自己的路權使用甚至其安全。
數數看日常每天看到的各種常見但不被重視的違規:
1. 紅/黃線在不能停車的時段停車
2. 跨越雙白線
3. 在直行的車道插隊右轉/左轉
4. 逆向行車
5. 機車行駛禁行機車車道
我也常常看到警察騎著機車逆向行駛巷道,也看到警察車亂停車。連警察都這樣了,小市民能怎樣?很多法規定了沒有執行,比沒有訂還糟糕。
從林曉培事件看台灣的跪地文化
林曉培酒駕撞死護士一事,從這個悲劇,我想帶出的是台灣的跪地文化。
跪地是非常具有台灣特色的終極道歉手段。
我們常常從電視看到,感到非常後悔的被告,跟受害者家屬跪地道歉。最常發生,在我印象中應該是交通意外。
我常常心裡面想,平日在路上看到計程車亂飆、大卡車在高速公路上跟自己的車相隔不到一公尺的距離..... 這些人如果撞死人,事必也相當後悔,也事必有場跪地的戲碼。
而受害者家屬也會拼命責怪被告,而同時間我也在想,這些家屬開車或者騎車的時候,也有遵守交通規則嗎?還是他們自己比較好運,還沒輪到自己撞到別人?
2007年5月18日 星期五
從一個廣告看台灣的檢舉文化
其中一個負責清潔的阿姨 (也是包公的造型)走進去老闆的房間,揭發老闆使用盜版軟體。
結束的時候顯示了檢舉的電話:0800-051498 並且用中文再說了電話號碼的諧音:0800令我一試就發。
強調檢舉老闆『一試就發』、獎金高達200萬。
貪念跟仇恨 vs 盜版
我想使用盜版軟體是非法、是違背道德的概念是完全正確、沒有問題的。但是,利用人的貪念以及仇恨來達到矯正使用盜版軟體行為的目的如果有成效的話,事實上是『解決了一件事情、創造更多錯誤』。如果成效不彰就更糟糕,就是『沒解決事情、但是創造更多錯誤』。
如果你是一個正常人、一個普通的員工、一個華人,檢舉老闆使用盜版軟體,大概有三種可能性:
- 你很貪心所以你檢舉;
- 你很恨你的老闆、你要報仇所以你要檢舉;
- 你很正義,所以你要檢舉。
『令我一試就發』 的廣告內容,明顯對準第一類人、也許加強了第二類人的動機、第三類人無論你廣告是否強調『發不發』,他都會去檢舉。
高調的透過廣告對準第一、第二類 potential 的檢舉人,實際會讓社會在一個不安的輪迴, 創造了一個充滿復仇文化的社會。給了這些心理層面非常負面的人一個非常 valid 的藉口、一個用道德作為屏障、無懈可擊的藉口去報仇、去引起貪念。
其實執法者應該有宏觀的能力,要知道『貪念』正是引起『盜版』行為的其中一個原因,但是這裡我們卻用貪念去制服貪念。
我不反對用獎金鼓勵檢舉,但是廣告表達的模式是值得檢討的。同類型的行為、各種鼓勵檢舉的情況都普遍在台灣發生。這些檢舉的項目往往成為一個社區裡面因為某些誤會而用作互相服仇的工具,我舉報拆你的違建、我舉報你做路霸、你再舉報我的車放黑煙。讓人想起中共文革時
代的紅衛兵,處處批鬥找岔。
執法者要知道,檢舉應該只是一個途徑、當公權力盡力執法後但仍然遺漏的一些違規事情,而這些事件影響到個別市民的利益權利,市民可以透過一個途徑進行檢舉、通知執法者去維護市民的權利。而不應該成為一個主要的、甚至唯一揭發違規違法事件的途徑。
利用人的貪念,去矯正另外一個錯誤,是一個荒謬的行為,會讓社會道德觀念嚴重偏差。可惜,台灣的人民可能習慣了。
2007年5月10日 星期四
台灣領導人=矮化?還是小題大作?
領導人是大陸用語,在大陸媒體接受訪問,用大陸比較習慣的用語是很正常的事情。
領導人就是領導的人物。台灣領導人就是領導著台灣前進的頭號人物,稱台灣總統為台灣領導人其實並不一定有矮化的意思。
覺得自己被矮化,永遠是自信不夠的人才會。自信足夠的人,從來不會擔心別人矮化。
將一個訪問的用語說成矮化....其實真正矮化台灣的人是說別人矮化台灣的人。
高道德標準在一個低標準的社會裡
為甚麼?外國人應該很喜歡馬英九吧,也許你會問。
我只是覺得他真的很天真、不現實、不了解實際環境。他如何統治台灣?
台灣的會計環境,因為稅局一堆不合時宜、不合邏輯的規定,變成幾乎每家公司都逃稅。逃稅是自然生態,用個人發票來報帳也是標準動作。所以馬英九團隊所做的也只不過是大家每天在做的事情。
但是馬英九設定了高標準,忽略了整個事情的複雜性跟現實情況。結果變成設定了給自己的圈套。
當然對手不停的批評,但是有趣的是,其是他們都知道自己也有問題,也很容易被翻出來,但是卻又很勇敢的出來批評。
結果讓自己也身陷同樣的問題中。
你說笨不笨?
但是回頭看,其實他們不覺得自己有問題所以才這樣,因為 這些事情在台灣...每天都發生....
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反對興建蘇花高
撇開環保的考量,政府往往缺乏配套的發展措施,往往光用單一大型的建設來『發展經濟』,缺乏經營策略,就像一家公司光開設很大的廠房,卻完全不思考如何製造好的產品以及如何銷售製造出來的產品。
我們常常說,在台灣我們都常常看到很多戰略性發展 (Tactical Development) 而缺乏思考長遠、整體的策略性發展 (Strategic Development)。
當這些政客都在思考如何鞏固自己的地位跟利益的時候,犧牲了整個台灣的發展。但是其實他們也是台灣的一部分,他們在犧牲台灣的發展機會的同時,其實也在犧牲了自己的利益。
在美國或者是其他西方的民主國家,國家群體的利益往往還是多個政黨的共同目標。但是在台灣,可以說,民主的制度完全失效崩潰。人民的利益及國家的發展被全面犧牲。
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國父紀念館英文說明的牌子太多,沒時間校對?
其實坦白說,台灣是一個並非以英文為主要語言的國家,很多英文標示本來就有文法、拼法的問題,雖然說還是不可原諒、有辱國體,但是也見慣不怪,也想不出來這為甚麼是個新聞。
不過當訪問國父紀念館的工作人員的時候,她的回答竟然是『因為當時有很多的牌子同時做,沒時間...所以...』
哦....沒時間..... 好可憐
沒時間的確是很好的理由:
- 同學每天上課沒時間,功課寫不好是可以原諒?
- 會計上班很忙,沒時間,帳算錯也okay?
其實,事情已經過了很久,她本來就不是當時負責這個的人員。其實她並不需要說『沒時間』,可以說『時間有點久遠,當時為甚麼這樣不可考究,不過我們會儘快修正錯誤的地方,如果群眾有看多不對的地方也歡迎告訴我們』。
但是,其實連記者都覺得這個答案是可以接受的,可見新聞是多麼容易被扭曲亂掰,然而大家(包括在看新聞的小孩們)都知道原來沒時間、事情很多,就可以錯、也可以被原諒。
橫跨馬路罰300元?
300元 - 在現在的社會來說,300元只是一頓中價午餐的價格、10美元都不夠。
罰這個金額,其實算是少吃一頓中餐,不痛不癢。對一般的上班族來說,真的也沒甚麼。罰完大概痛個2分鐘大概就沒感覺。
那麼罰來有甚麼意思呢?如果增加罰金,大概又有很多人跑出來說政府欺負市民。每次增加甚麼罰金就有人出來罵政府。
奇怪...我常常想說....
1. 不違法不就不會被罰?
2. 如果罰了你,轉個頭可能就忘記了,罰有何用?
政府必須保護守法的公民,對於枉顧社會利益的人, 其實不能主張甚麼權利。
但是台灣的社會上權利擴張,卻鮮有人主張義務的部分....
如果亂過馬路不是罰300,而是罰3000,我看被罰的人應該刻骨銘心吧!
2007年4月21日 星期六
彩劵的電腦為甚麼要換?
雖然說委外的期限到了需要更換負責的機構,但是在當初整個事情的設計上,政府是否有改善的空間?
博彩公司的經驗無法延續使用、人員離職從新聘請、新得標的總是要從頭學習,這是不是代表著一種浪費?辛苦用時間得來經營經驗無法累積,不單是硬體上的浪費,也是知識上的浪費。
台灣印象
台灣對我來說本來是一個陌生的地方,我在這地方居住了10年的時間,經歷了很多很多,台灣變成了我的家。從踏下飛機那一刻開始,我就已經有衝動熟悉這各地方,彷彿這是我的前輩子的家鄉。
現在,我已經在中山高、二高來去自如。
十年的時間,我看到台灣轉變、台灣的好、台灣的美;但是我也看到台灣的好多好多問題。
這個小島充滿著人情味,每個地方都有很多很聰明、很有創意、很有性格的人。但是今天我們發現,為甚麼這個地方沒有隨著她的年紀成熟起來。
快要變成半個台灣人的我,決定將我每天在這個美麗小島裡碰到的種種不平的事、奇怪的事記錄起來。
這裡。是一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