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開車,我常常說: "Traffic Lights in Taiwan are for reference only" (在台灣的交通燈只能用作參考)。交通規則存在,但是遵守的人很少。由於大量的法令訂立後,無實際執法,變成交通法令大量被道路使用者違反;最後因為守法的人無法在守法的情況下獲得合理的路權使用,變成守法的人也選擇去違法保持自己的路權使用甚至其安全。
數數看日常每天看到的各種常見但不被重視的違規:
1. 紅/黃線在不能停車的時段停車
2. 跨越雙白線
3. 在直行的車道插隊右轉/左轉
4. 逆向行車
5. 機車行駛禁行機車車道
我也常常看到警察騎著機車逆向行駛巷道,也看到警察車亂停車。連警察都這樣了,小市民能怎樣?很多法規定了沒有執行,比沒有訂還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