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我很討厭台灣媒體的新聞報導方式。
雖然我知道對某些相互對立媒體來說,雙方言詞的對立可能都是必要之惡。但是這些所謂『必要之惡』代價很高,惡性循環也讓下一代繼續在一個混亂的社會下成長。
據例來說,這裡說『為珍救護出勤費至少3萬 全民買單』
標題好像是『前第一夫人有特權』、『她浪費公帑』的感覺,事實上,派遣救護車備用是法院策略性的需要、是風險的管理,跟吳淑珍無關,吳淑珍也沒有要求有這樣的配置,只是法院怕出問題而已。
法院沒有錯,這樣做是對的、減少社會的動盪跟政治爭議是對的、吳淑珍之前稱病不出庭,沒有人證明他是『假裝』的情形下,應該給『吳淑珍』benefit of doubt,作為新聞業者必須要在最大的程度上維持相當的中立。法院因此而多做的安排、減少相關的風險,是正確的做法。
所以,如果這樣的情形,還要做個文章、說個故事說『為珍救護出勤費至少3萬』然後還說『全民買單』這樣的方向可能不能為人接受,有煽動讀者/觀眾的嫌疑。
此外,對於台大發言人的言論,不論是『作為醫療服務的提供者,對於病人並非在台大看診,應該請她目前看診的醫院提供她目前的情況,台大醫院不適合就她目前的情況做評論。』或者『說台大只是和地院區域合作,不特定為誰。』這都是作為醫療者正確的方向。新聞卻故意在結尾用『輕鬆』的語調加油添醋、語帶相關的『推斷』說『台大用心切割,似乎是不想再和扁家,有太多分不開的交集。』。
我可以說甚麼呢?我需要新聞去了解社會,但是我很討厭去聽這些經過記者自行揣測創作『加工』的新聞。
難道這些所謂的新聞從業員不知道自己有多幼稚、有多膚淺、有多不負責任?不知道這樣做下去,台灣就更沒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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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珍救護出勤費至少3萬 全民買單
台北 報導 (TVBS News)
吳淑珍再次出庭,擔心她的身體狀況,地院特別要求台大醫院出動醫護團隊,隨時待命!還好最後並沒有用上,讓所有人鬆了一口氣,不過光這趟出勤費用,至少3萬元,恐怕還是得全民買單。
擔心吳淑珍昏倒事件再重演,台大醫護團隊一早待命!加護型救護車下午1點,先行抵達台北地方法院,直到傍晚5點多,救護車回到台大,任務正式解除。
雖然還好沒派上用場,但光出動待命,台北地院就得乖乖付錢了。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上次(97年9月)地方法院,我們這一個整次出勤,包括人員的時間,還有救護車,大約是2萬5的費用,我想這一次應該差不多。」
4個多小時的時間,以5個鐘頭計算,到底花費多少?救護車基本費一次8百,加上來回行駛里程,約莫1百元,另外救護員費用部分,醫師每小時1千5百元,2位醫師合計1萬5,護理人員同樣2位,5小時下來,7千元;至於救護技術員,按照等級收費不同,分別也要2千和2千5百元。
算一算光這2大項,就要價2萬7,倘若藥品、醫材再往上加,初步估計至少3萬元!台大強調,這筆錢當然由台北地院支付,態度擺得很明確,就連吳淑珍病情,也一概不背書。
譚慶鼎:「從去年的9月8日以後,吳女士就沒有在本院看診,所以其實這一次法院來函的時候,我們也有跟法院建議,應該請她目前看診的醫院,提供她目前的情況,台大醫院實在不適合,就她目前的情況做評論。」
說自己只是和地院區域合作,不特定為誰,台大用心切割,似乎是不想再和扁家,有太多分不開的交集。
文章來源: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sunkiss2009021020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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